2. 第二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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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于献没想过自己还能再次见到沈筝。

  虽然他已经追随她的脚步走了很远,但他也早就习惯这无望的,孤独的追随,这甚至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平和。

  所以在咖啡厅见到沈筝时,生活犹如坏掉的天平,失衡的猝不及防。

  当然,她已经不记得自己,于献并不意外。

  他自诩是一个很胆小的人,特别是面对沈筝,踏出一步,总是要在心里踌躇一百步。

  他第一次见到沈筝,是高一的入学典礼,讲台上无聊的演讲让人昏昏欲睡,他站在队伍最末,本来以为后面没有人,目光到处乱瞟,一回头,沈筝正静静地站在他身后。

  她应该是迟到了,那时就独自站在那里,身后空空荡荡,像是某种幻觉。

  于献盯着她看了好几秒,不敢眨眼,害怕一眨眼她就消失了。

  他第一次见到那样的人,样貌和气质如此恰到好处,仅仅只是站在那里都让他觉得喘不过来气。

  沈筝感觉到他的目光,视线也挪到他脸上。在眼神交汇的前一秒,他连忙转身,耳边除了自己的心跳什么都听不到了。

  他一刻他突然明白,所谓好感,所谓喜欢,那些其他人不管怎么解释都觉得晦涩的感情,其实真正理解只需一瞬间。

  当时的那一眼,让于献很久都没能鼓起勇气上前。事实上他之后也没有机会和沈筝有交集,第一次和沈筝正式说上话,已经是高三下半学期了。

  那是一次看起来巧合,却并不是巧合的安排。

  在此之前,班上座位一直都是按照成绩依次排列,他和沈筝的位置离得很远,当时碰巧学校人事变动,他们班换了一个新班主任,叫沈娴雅。相比之前班主任的死板,沈娴雅做事更圆滑,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决定重排座位。

  这是个很好的机会,高中即将过完,眼下是唯一能和沈筝产生交集的时机,他已经犹豫太久,不能继续犹豫了。

  于是他早早做好准备,在换座位前一天去找了沈娴雅。

  他去得很巧,当时办公室只有沈娴雅一个人。那时他性格好,在班上受欢迎,想必是听其他老师提到过自己,沈娴雅看到他时没有很惊讶。